黑龙江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纠纷律师团

发布时间:2023-01-30 03:15:52 来源:公司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的质和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异议的期间,并根据本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异议的合理期间。

防止虚开支票的欺诈有两个方法较有效,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较为紧俏。另一种方法是直接到出票人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需要注意事项,并非情势变更出现后当然导致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情势变更原则是否适用于具体案件,适用时是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还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当事人虽有权主张,但由法官或仲裁机构最后决定。

这类合同欺诈主要是欺诈人利用有关媒体发布虚假信息,宣称拥有某种技术能使实施人迅速,但必须邮寄10 元钱索取有关资料。许多被欺诈人寄钱索取后发现所谓信息是一些非常低劣的简单产品的介绍,凭这样的技术根本不可能实现梦。欺诈人只是玩弄了一个文字游戏,由于钱数不多,多数被欺诈人只是自认倒霉,并不会去真正较真从而使欺诈人获利。

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依《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确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的,在接受货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上述是小编为大家介绍合同纠纷案件律师相关解释,如果遇到问题,最好找专业的律师来审查。合同当事人了解清楚了怎样防范合同风险之后,才能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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